梅花數

清黃宗羲撰
宋慶曆中,康節邵先生隱處山林,冬不爐,夏不扇,蓋心在於《易》,忘乎其為寒暑也。猶以為未至,糊《易》於壁,心致而目玩焉。邃於《易》理,欲造《易》之數而未又征也。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枕投擊之,鼠走而枕破。覺中有字,取視之:「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先生怪而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人手執《周易》憩坐,舉枕其書,必此老也。今不至久矣。吾能識其家。」先生偕陶往訪焉,及門,則已不存矣,但遺書一冊謂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時,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書授之,能終吾身後事矣。」其家以書授先生,先生閱之,乃《易》之文,並有訣例。推例演數,謂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可以營葬事。」其家如言,果得金。先生受書以歸,後觀梅,以雀爭勝,布算,知次晚有鄰人女折花,墮傷其股。其卜蓋始於此,後世相傳,遂名《觀梅數》。又後算落花之日,午時為馬所踐毀;又算西林寺額,知有陰人之禍。凡此,皆所謂先天之數也。蓋未得卦先得數也。以數起卦,故曰後天。若夫見老人有憂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魚之禍;見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婚聘之喜;聞雞鳴,知雞必烹;聽牛鳴,知牛當殺。凡此,皆後天之數也。蓋未得數先得卦也。以卦起數,故曰後天。一日,置一椅,以數推之,書椅底曰:「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之期,果有道者來訪,坐破其椅。仙客愧謝,先生曰:「物之成毀有數,豈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因舉椅下所書以驗,道者愕然趨起出,忽不見。乃知數之妙,雖鬼神莫逃,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目錄
卷一
象數易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
五行生剋
八宮所屬五行
卦氣旺
卦氣衰
十天干
十二地支
八卦象例
佔法
玩法
卦以八除
爻以六除
互卦起例
年月日時起卦
物數占例
聲音占例
字占
一字至十一字占
丈尺占
尺寸占
為人占
自己占
占動物
占靜物

象數易理篇之二
物卦起例
八卦萬物屬類
八卦方點陣圖
觀梅占
牡丹占
鄰夜叩門借物占
今日動靜如何
西林寺牌額占
老人有憂色占
少年有喜色占
牛哀鳴占
雞悲鳴占
枯枝墜地佔
風覺鳥占
風覺占
鳥占
聽聲音占
形物占
驗色占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類象
八卦萬物屬類

卷二
體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機
占卜總訣
占卜論理訣
先天後天論
卦斷遺論
八卦心易體用訣
體用總訣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人事占第二
家宅占第三
屋舍占第四
婚姻占第五
生產占第六
飲食占第七
求謀占第八
求名占第九
求財占第十
交易占第十一
出行占第十二
行人占第十三
謁見占第十四
失物占第十五
疾病占第十六
官訟占第十七
墳墓占第十八

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序
三要靈應篇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目論
複明天時之應
複明地理之應
複明人事之應
複明時令之應
複明方卦之應
複明動物之應
複明靜物之應
複明言語之應
複明聲音之應
複明五色之應
複明寫字之應
遺論
體用
體用論
衰旺論
內外論
動靜
向背
靜占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起卦加數例
屋宅之占訣
器物占

卷三
斷佔總訣篇之一
八卦方點陣圖
觀梅數訣序
八卦定陰陽次序
變卦式八則
占卦訣
體用互變之訣
體用生克之訣
體用衰旺之訣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卜坐端之訣
占卜克應之訣

斷佔總訣篇之二
萬物賦
飲食篇
觀物玄妙歌訣
諸事響應歌

斷佔總訣篇之三
諸卦反對性情
占物類例
物數為體訣
觀物看變爻為主
觀物克應法
觀物趣時訣
觀物用易例
萬物戲驗

斷佔總訣篇之四
占卜十應訣
論事十大應
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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